English

说我们违反国际公约

2000-06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姚晓敏

去年8月,王国强等5个上海人去欧洲考察。他们选择了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包揽整个行程的机票。8月29日,他们从巴黎前往伦敦。可在伦敦机场发现,两只托运行李箱被人撬窃,1万余元人民币、1500元美元、200元德国马克不翼而飞。

回国后,王国强等人即与汉莎协商,要求赔偿。汉莎并不否认他们所受损失,但强调,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航班,都要求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中夹带有价证券、货币等,承运人对这些物品的遗失、损坏不负任何责任。汉莎方面指出,王国强等人旅途涉及了多个国家,由此引起的争议应当适用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“华沙公约”。他们在行李箱内放现金,违反了国际航运规则,汉莎航空没有责任进行赔偿。如果进行诉讼,王国强等人将承担法律后果。

对此,王国强认为,中国人从来有习惯将钱藏在箱子里,如果不可以放钱,为什么行李检查时不通知取出?即使有“不准夹带现钞”国际公约,可行李箱不是无意被损坏,而是在托运过程中被人蓄意撬窃,承运者必须承担保管不力的责任。最近,5个上海人向法院起诉,向汉莎索赔43564元。

中国旅客托运的行李箱被撬窃、现金被偷的案件,近两年在世界各地的机场时有发生。小偷摸准中国人爱在行李箱放钱的习惯,专门瞄准中国人的旅行箱下手。

(《青年报》2000.6.8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